信用评价规则
商家发布的评价内容、晒图和回复中不得出现法律法规、平台规则不允许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涉及违反广告法、宪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的。
- 涉及政治、淫秽色情、暴力、反政府言论、赌博、毒品等内容的。
- 辱骂或污言秽语。
- 泄漏他人信息。
- 非九大爷商城的其他商品、商家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店铺、商品链接、联系信息等。
- 图片非本产品、图片为截屏或图片不清晰的。
- 店铺链接、二维码等广告宣传信息内容的。
- 未经他人同意,涉及使用他人图片并编辑后发布的;
- 盗用他人图片或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他人图片并编辑后发布的。
- 以物质或金钱承诺为条件鼓励、引导消费者进行“好评”的营销内容。
- 如果消费者存在恶意评价行为的,商家可以向九大爷商城发起申诉,九大爷商城将根据商家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经九大爷商城平台判定为恶意评价的,九大爷商城平台有权屏蔽或折叠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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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评价申请受理范围:
- (1) 评价内容含有黄赌毒暴的违法言论或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信息的言论。
- (2) 消费者和商家沟通过程中,消费者主动利用中差评要求商家提供返现、优惠券等利益以及其他不当利益或对商家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 (3) 评价内容含有对商品质量问题的评价信息且无事实依据,在商家与消费者沟通后,消费者拒绝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 (4) 评价内容含有与事实不符的负面评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虚假评价信息、同行竞争者的恶意评价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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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评价处理申请条件:
- (1) 商家仅可针对店铺订单产生的评价申请处理。
- (2) 针对同一个评价内容,商家仅能发起一次申请,如证据不全或无法证明为恶意评价的,九大爷商城将驳回该申请,且不支持再次发起申请。
第十条 平台会对评价、回复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审核,对于违反平台管理要求的内容,平台会依照《九大爷商城用户注册协议》、《九大爷商城保证金制度补充协议》进行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 九大爷商城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